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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事业管理

公共事业管理(本科)

专业代码:120401

立即报考

专业培养具有现代化管理理论、公共经济理论、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及其应用能力、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。要求学生接受管理学、公共行政学的系统训练,兼具政治学、经济学、法学等方面知识,具备较高的管理、经营、策划、调研、交际等能力,毕业后适合到电信等公共企业部门、一般企事业单位、各级党政机关、社会组织从事管理规划、政策研究与分析、外事交流...

报考条件

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本专业。

报考对象

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种族、宗教信仰、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均可报考 。

课程设置

一、考试课程及学分

 

课程类别

序号

课程代码

课程名称

学分

备注

公共

基础课

01

03708

中国近现代史纲要

2

 

02

03709

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

4

 

03

00318

公共政策

4

 

04

00923

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(一)

7

 

05

03312

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

6

 

06

03331

公共事业管理

5

 

07

03335

公共管理学

5

 

08

05722

公共经济学

5

 

09

05723

非政府组织管理

4

 

10

06093

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

6

 

11

00015

英语(二)

14

选考课不得少于3门、学分不得低于22学分。

12

00040

法学概论

6

13

00051

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

3

00052

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(实践)

1

14

00163

管理心理学

5

15

00449

教育管理原理

6

16

03453

创业学

6

17

05724

公共卫生管理

4

18

05725

文化管理

4

毕业环节

19

10295

公共事业管理毕业论文

0

 

总学分

70

 

 

二、说明

 

1、2018年前取得的00147人力资源管理(一) (6学分)和00261行政法学(5学分)课程的合格成绩,可以分别顶替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和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(一)课程的成绩。

2、2018年前取得的02382管理信息系统(4学分)和05726国土资源管理(4学分)课程的合格成绩,可以分别顶替选考课的课程门数和学分。

3、面向社会主考院校:湘潭大学,湖南师范大学,湖南农业大学。

4、助学班主考院校:中南大学,湘潭大学,湖南大学,湖南师范大学,湖南农业大学,中南林业科技大学,吉首大学,湖南商学院,湖南文理学院,湖南城市学院,长沙学院,怀化学院,湖南人文科技学院,湖南涉外经济学院,

 

 

(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)

 

就业方向

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公共服务系统的办公和管理工作。